政策法规
关于组织申报2003年全省中小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导向计划的通知
粤经贸〔2003〕92号
关于组织申报2003年全省中小企业技术改造
项目导向计划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经贸局(经委、商业局)、中小企业(乡镇企业、民营企业)行政管理部门:
为贯彻落实全省民营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我省中小企业技术改造步伐,推进中小企业产业结构、组织结构和产品结构的调整,促进民营经济大发展、大提高,根据《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中作出的“从2003年起连续5年,省财政每年安排扶持中小企业专项资金2亿元”的决定,我委决定组织编制2003年全省中小企业(民营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导向计划。
申报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项原则
(一)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工作部署,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利于实施我省工交商贸“十五”发展规划和《广东省工业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属我省产业政策规定的278种鼓励发展和181种改造提高类产品(详见粤府办〔2001〕74号文);
(二)突出高新技术产业化和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优化产品结构,有利于引导社会资金和银行贷款,吸纳民间投资;
(三)重点支持四类企业:科技型民营企业、外向型民营企业、吸纳下岗职工就业型民营企业和农产品加工型民营企业;
(四)优先扶持获得省或地级以上市党委、政府授予优秀民营企业和优秀民营企业家称号的民营企业、获得中国驰名商标或广东省著名商标称号的民营企业、产品被评为中国名牌产品或广东名牌产品的民营企业。
(五)项目投资额在2000万元以下(含2000万元)。
根据以上原则,经研究,2003年省中小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导向计划四个专题,分别为:
(一)提升出口竞争力专题。重点支持我省有比较优势的轻纺、机电产品和有发展前景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提高中小企业出口商品的国际市场竞争力,扩大出口市场份额,提高市场占有率;
(二)山区资源开发和加工专题。支持利用山区资源优势,发展农产品深加工项目。对珠三角向山区进行产业转移、开发山区资源项目予以倾斜;
(三)围绕大企业配套协作专题。支持中小企业围绕大企业进行产品开发和生产,形成与大企业协作配套关系,促使中小企业产品向高、精、尖、新、特方向发展;
(四)支持地方特色优势产品专题。支持利用地方独特资源,具有比较优势的项目,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广东省工业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前提下,选择若干市场占有率在全省排名前几名的企业、生产中国或广东名牌产品和中国驰名商标或广东著名商标产品的企业,支持其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和市场占有率,带动当地经济结构调整和优化。
二、申报程序
(一)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尽快组织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申报,每个项目要如实填写企业基本情况表和项目基本情况表(见附表二、三),并用Excel软件格式制作一并上报。
(二)上报项目一律由市经贸局、中小企业(乡镇企业、民营企业)管理部门初审并汇总(汇总表见附表一)正式行文上报。中小企业(乡镇企业、民营企业)管理部门归口经贸局的,由经贸局统一汇总上报;中小企业(乡镇企业、民营企业)管理部门不归口经贸局的,由各方分别汇总上报,各方上报项目时,要加强沟通,避免重复上报。
(三)上报材料一律用A4规格纸张装订,一式五份(软盘一份)。
(四)申报截止时间为3月30日。
(五)对列入省中小企业技术改造导向计划的项目,由省中小企业局会省财政厅优先使用省扶持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给予贴息支持。
三、本通知在省经贸委公众网上公布,企业可从网上查询。《企业基本情况表》、《项目基本情况表》可从网上下载(网址:http://www.gdet.gov.cn)。
四、省中小企业局将尽快会同省财政厅制定《广东省扶持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应的项目计划编制程序和项目跟踪管理制度,并将另文下发执行。
联系人:兰亚平 方初生
联系电话:020-83133396 83133429
电子邮件:lans@gdet.gov.cn FCS@gdet.gov.cn
传真电话:020-83135861
附件:1.汇总表
2.企业基本情况表
3.项目基本情况表
二OO三年三月三日
主题词:中小企业 技改 项目 计划 通知
抄送:游宁丰副省长、省计委、财政厅、有关银行。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办公室
2003年3月3日印发
校对人:兰亚平
打字:09
附件:
1、 汇总表
2、 企业基本情况表
3、 项目基本情况表